卷八 · 离娄下 · 三十

2019年7月28日Ctrl+D 收藏本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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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都子曰:“匡章,通国皆称不孝焉。夫子与之游,又从而礼貌之,敢问何也?”

孟子曰:“世俗所谓不孝者五:惰其四支(1),不顾父母之养,一不孝也;博奕好饮酒,不顾父母之养,二不孝也;好货财,私妻子,不顾父母之养,三不孝也;从耳目之欲(2),以为父母戮(3),四不孝也;好勇斗很(4),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章子有一于是乎?夫章子,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。责善,朋友之道也。父子责善,贼恩之大者。夫章子,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?为得罪于父,不得近,出妻屏子(5),终身不养焉。其设心以为不若是,是则罪之大者,是则章子而已矣。”

【注释】

(1)支:同“肢”。

(2)从:同“纵”。

(3)戮:羞辱。

(4)很:今作“狠”。

(5)屏(bǐnɡ):赶出。

【译文】

公都子说:“匡章,全国都说他不孝。先生和他交往,而且对他礼敬有加,请问这是为什么?”

孟子说:“一般所谓不孝有五种:四肢懒惰,不管赡养父母,一不孝;喜欢赌博、喝酒,不管赡养父母,二不孝;喜欢钱财,偏爱妻子儿女,不管赡养父母,三不孝;放纵耳目的欲·望,使父母蒙受羞辱,四不孝;逞勇好斗,危及父母,五不孝。章子可有其中的一种吗?章子呀,不过是父子之间以善相责而不能好好相处。以善相责,是朋友相处的道理。父子之间以善相责,是最伤感情的。章子呀,难道不想有夫妻母子的团聚?因为得罪了父亲,不能和他亲近,所以把妻子儿女赶出门,终身不养育他们。他心想如果不是这样,那罪过就更大了,这就是章子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