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· 滕文公下 · 十

2019年7月28日Ctrl+D 收藏本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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匡章曰(1):“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?居於陵(2),三日不食,耳无闻,目无见也。井上有李,螬食实者过半矣(3),匍匐往,将食之(4),三咽,然后耳有闻,目有见。”

孟子曰:“于齐国之士,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(5)。虽然,仲子恶能廉?充仲子之操,则蚓而后可者也。夫蚓,上食槁壤,下饮黄泉(6)。仲子所居之室,伯夷之所筑与?抑亦盗跖之所筑与(7)?所食之粟,伯夷之所树与?抑亦盗跖之所树与?是未可知也。”

曰:“是何伤哉?彼身织屦,妻辟(8),以易之也。”

【注释】

(1)匡章:齐国将军,齐威王、宣王时人。

(2)於(wū)陵:地名,在今山东长山南。

(3)螬(cáo):蛴螬,金龟子。

(4)将:取。

(5)巨擘(bò):大拇指。这里比喻杰出的人物。

(6)黄泉:指地下的泉水。

(7)盗跖(zhí):春秋时有名的大盗。

(8)辟:绩麻。纑(lú):练麻。

(9)盖(ɡě):地名,陈戴的采邑。

(10)辟:避。

(11)频:皱眉。顣(cù):皱额。

【译文】

匡章说:“陈仲子难道不是个廉洁的士人吗?住在於陵,三天没吃东西,饿得耳朵听不见,眼睛看不着。井上有个李子,被金龟子吃了大半,他爬过去,取来吃下,咽了三口,耳朵才听得见了,眼睛才看得着了。”

孟子说:“在齐国的士人中,我一定把陈仲子当作大拇指。尽管这样,仲子怎能算作廉洁呢?要扩充仲子的操守,那一定得当蚯蚓才可以。蚯蚓,在地上就吃干土,在地下就饮黄泉。仲子所住的房子,是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?还是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?所吃的谷米,是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种的呢?还是盗跖那样的强盗所种的呢?这是不可知的。”

匡章说:“这有什么关系呢?他亲自编织草鞋,他的妻子绩麻练麻,用这些来换生活用品。”

孟子说:“仲子是齐国的大家族;他的哥哥陈戴,从盖邑得的俸禄有几万石。他把哥哥的俸禄看作不义之禄而不吃,把哥哥的房屋看作不义之室而不住,避开哥哥,离开母亲,住在於陵。有一天回家,有个人送给他哥哥活鹅,仲子就皱缩着眉鼻说:‘哪里用得着这个嗷嗷叫的东西?’过些时候,他的母亲杀了这只鹅,给他吃。他的哥哥从外面回来,说:‘这就是那嗷嗷叫的东西的肉呀。’仲子出去吐掉了。母亲的东西不吃,妻子的东西就吃;哥哥的房子不住,於陵的房子就住,这还能算扩充操守吗?像仲子这样的人,当了蚯蚓才能扩充他的操守呢。”